从勋 发表于 4 天前

光山县发改委为达到开发商不法目的非法立项

  2008年4月24日,光山县金凯帝开发商向光山县发改委递交了《关于海营路贯通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申请办理海营路贯通工程项目立项,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是办理项目立项的必备文件,缺少上述任何文件,项目核准机关均不能作出项目核准,但金凯帝开发商申请立项时并未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环评审批意见,光山县发改委却于2008年5月6日作出了光发改【2008】40号的《关于海营路贯通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光山县发改委作出的项目批复行为严重违法;2013年10月,潘某某对上述批复提起行政诉讼,光山县发改委知道了自己在金凯帝开发商办理立项时根本未提交法律规定的项目申请报告却作出了立项批准,为达到不被法院撤销之目的,光山县发改委让金凯帝开发商弄一份项目申请报告,于是金凯帝开发商按照发改委的指示委托了信阳市工程咨询公司,信阳市工程咨询公司为金凯帝开发商出具了日期为2008年的项目申请报告,但项目申请报告漏洞百出:发改委2008年作出的立项批复,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依据却是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和2012年颁布的文件。可见,光山县发改委为达到金凯帝开发商的不法目的置法律于不顾且不择手段,即官商勾结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目前,潢川县法院正在审理光山县发改委核准上述项目批复的案件,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此案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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