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企老板的顿悟:当下千万别招人(转载)
●一个民营老板的顿悟:当下千万别再招人本人40+,大学老师出身,下海20年,民营企业老板,软件研发公司,算是高科技公司吧。公司规模最多时有120人,去年80人,目前50人。
经济不好这些大家都知道,但一般人很难想象经济危机的到来会像洪水一样那么迅猛,你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一下把你扑倒在地,在大脑还是一片空白时你已经置身浪涛中,你挣扎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活命!
实话实说,如果不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没有一个老板会解散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团队,本能的反应是使出浑身力气,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再去筹集各方力量,努力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行,让这个团队渡过难关。为此,我陆续卖出了自己的2套房子。
我的努力没有换来如期的结局,公司资金不畅,人员陆续离开,每一个核心员工的离开我都很痛心,那些人都是我用多年调教出来的,我在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不菲的投入呀。以中国的这种教育水平,你以为一个大学毕业生离开学校,就马上可以创造价值吗?没有半年以上的纯粹培训,他们连门都找不到,没有2年以上的专人培训,他们根本无法独立完成一个项目模块的开发。但没有办法,我不能阻止他们的离开,我只好默默的祝福:也许你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公司。
触发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不是技术人员的离开,而是行政文员一类的辅助员工。这些平时看起来很文质彬彬、和蔼温顺的女孩们,在公司发生困难时,一改平时的表现,强硬的让我大跌眼镜。
其实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裁员计划,但公司业务萎缩,当然各项工作自然减少,我们计划合并一些部门,让工作不饱和的员工帮助一下工作繁忙的员工。比如说:人事部由于近期不需要招聘自然就没有太多事情做,但总经办很忙,调整一下让人事部的员工去帮总经办搞搞接待呀;出纳的事情也不多了,帮帮行政部做些出车统计呀也不是不可以吧。你错了,当我们把这个意思跟他们说的时候,不止一个员工,跟我们“据理力争”,说劳动合同上我们的职位就是什么什么,公司这样做是违反劳动合同,要去告我们。
一提劳动合同法我就头大,那是一部让所有管理者都头痛的法律,或者说是一部让中国企业的劳资关系空前紧张的一部法律。但我就纳闷了:这部法律都能阻止我调整部门合并,那这个企业还如何去管理那?我就算是开个地摊的老板,员工也需要上厕所吧,卖货的去上厕所总也需要收钱的帮着看着,那收钱的可以凭借劳动合同法拒绝帮着看摊,告我违反劳动合同?
几个员工坚持不服从公司安排,一致要求公司解雇他们,要赔偿!N+1!有的人甚至还追着管理人员问:什么时候解雇我?你们快点出通知呀!公司当前资金周转困难,这些员工都是工作N年的了,待遇也不低,按照N+1绝对不是小数目,最少的都能拿到一万多,多的2、3万。如果要解雇他们,一下子就要拿出近10万,目前我真的拿不出。看到这些急切等待赔偿的员工表情,想想这么多年来大家共处的日子,我不能说他们的心都被狗吃了,只能感叹一声:人心叵测!世风日下!
这些年,在公司效益好的时候,我没有亏待每个人,尤其是近年来物价飞涨,我们大幅度调整了员工工资,最少都比08年前增加了50%,我们增加了许多福利:开通了接送员工的班车,使大家免受挤车之苦;公司自建食堂,员工一日三餐都由公司免费提供。还有员工宿舍、外出旅游、培训进修、年度体检等等。虽然我们只是民营企业,但我一直希望大家能够以在这间公司工作自豪,我自诩是个儒商,毕竟出身大学教师,不想让自己想一个土财主一样锱铢必较。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几年来大家相处与共,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今天公司资金有困难,工资有时会晚发几天,也并不是就要倒闭了,他们为什么这么急着要走?无非就是图个赔偿金,他们怕走晚了没有赔偿金拿,那可是一大笔钱呀对她们来说。为了这些钱,她们不顾及任何脸面和感情;为了这些钱,他们才不管明天会怎么样那。
自从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这部法律表明上是维护员工的利益,实际上却是极大的损害了员工的根本利益。请问:员工的希望和出路在哪里?难道都是自立门户吗?毕竟大多数员工的利益要通过企业去实现,从这个意义来讲,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员工离不开企业,企业更离不开员工。但一部劳动合同法把两者彻底对立了起来,今天我的员工之所以如此表现,完全拜劳动合同法所赐!
这部法律的立法初衷并没有错,提高员工待遇,强化员工地位。但错在选错了参考系,立法者把全国的民营企业都当成是山西黑煤窑,把所有民营企业家当成的黑煤窑的恶毒的老板,对全国的民营企业痛下杀手,鼓励每个员工去告状,只要告状你就必胜!立法者变态的心理导致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社会割裂,导致企业—这个最基础的社会经济细胞内部断裂,这个社会怎么能够稳定?就是有多少警察去维稳它也稳定不下来!整个社会要为立法者的不负责任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时间会给出最真实的答案。
我决定让这几个员工陆续离开,赔偿他们就是了,我不是没有办法去处理她们,警告、处分、降职降级,少些赔偿金,我只是不想公司内的气氛再受影响。她们拿到那些钱可能会开心过上几个月,然后那?她们就那么自信可以很快找到像我们公司一样的企业?那些钱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快乐吗?相反,我付出这些代价却得到了宝贵的经验,那就是我今天要说的:除非万不得已,今后我绝不再招人!
人,或者说员工,本来是一个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今天在中国,部分员工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最大危险源!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美德早已经被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对不劳而获的热切期待,等着吧,看看这个社会是否真的有馅饼从天而降。
今后我会努力压缩员工人数,将3份工作分给2个人干,但我一定会把这3份工资分给干活的2个人,必须保证员工的付出与回报一致。但是对不起,我绝不再去社会招人。当然,任务没有人就无法完成,很简单,外包、兼职、请临时工、请实习生,我绝不聘请正式员工。我不想让我的员工动不动就威胁说去告我,我知道只要一告我必定失败,因为劳动合同法在那里那,它宣称是一部保护员工的法律。我哀叹为什么没有一部保护企业的法律,有人说企业不需要保护,企业一直就是强势的,只有员工才需要保护,可是有谁知道:高科技企业,员工才是真正的强势。
我会努力克服当前的危机,而且也有信心,因为毕竟我们的服务政府和社会是需要的。只是我们从来都是躲在央企的后面干活,拿着最少的利润,完成着几乎是全部任务。努力减少人员,不仅是减少麻烦,更多的是增加了利润,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社会就业跟我没有关系,以前天真的以为,我最起码给社会增加了上百个就业机会,好像自己对社会很有贡献的样子,现在想想自己真傻,这个社会没有人真正关系社会问题,大家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丢下了这个社会责任,我就可以大刀阔斧的裁员, 10个、20个,甚至30个,也许这就是我今年的裁员目标。裁下来的员工,我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赔偿,他们都是给公司做过贡献的,我不会对不起他们,那些在公司混了几年的文员我都赔偿了,何况这些真做事的人那,这点我可以保证。留下的,也许你们没有像他们那样得到赔偿,但你们放心,我会大幅度调整工资,让留下的员工工资保持在同行业的1.5倍以上。
写这个帖子不是找骂的,当然也不怕骂,更不是威胁谁。我只是想用这个帖子做过记号,给自己提个醒:不要再犯傻,不要再招人。船小掉头快,人少负担轻,经济危机时刻,这也许是一个民营老板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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